1. 在逐倉槓桿模式中,您可以點擊合約交易介面底部倉位面板上的編輯圖示,即可調整目前倉位的保證金。
2. 確認您要轉入/出的保證金金額,然後點擊 [確認]。
我要如何計算全倉和逐倉槓桿模式中可以轉入/出的金額上限?
全倉槓桿模式:
當您的錢包餘額未用作全倉抵押品時,您可以使用下列兩個公式計算全倉槓桿模式的金額上限:
- 全倉錢包餘額 – ∑ 逐倉開倉初始保證金 – 全倉倉位維持保證金
對於未實現盈虧的錢包,提現金額上限不得超過下列公式:
- 全倉錢包餘額 + Σ 全倉未實現盈虧 – Σ 全倉初始保證金 – Σ 逐倉開倉初始保證金
逐倉槓桿模式:
計算 U 本位永續合約的資產轉入/出金額上限的公式為:
逐倉槓桿的轉入金額上限:
- min (全倉錢包餘額 – ∑ 逐倉開倉初始保證金 – ∑ 全倉倉位維持保證金, 可用餘額)
逐倉槓桿的轉出金額上限:
- max (0, min (逐倉錢包餘額 – 逐倉倉位維持保證金, 逐倉錢包餘額 + 規模 × (標記價格 – 開倉價格) – 標記價格 × 絕對值 (規模) × 初始保證金比率)